浙江九洲药物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技改项目 600吨氰乙基二苯甲酮(HF)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0-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浙江九洲药物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技改项目600吨氰乙基二苯甲酮(HF)”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浙江九洲药物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技改项目600吨氰乙基二苯甲酮(HF)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九洲药物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技改项目600吨氰乙基二苯甲酮(HF);

建设单位:浙江九洲药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杭州大江东产业聚集区临江工业园区经六路1889号;

项目性质:改建(根据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总投资:3000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利用企业现有车间及公共辅助设施,通过购置反应釜、离心机、三合一、冷冻机组等设备,形成年产600吨氰乙基二苯甲酮(HF),同时年产副产品涂料用稀释剂105.5吨和工业结晶氯化铝865吨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杭州大江东产业聚集区临江工业园区经六路1889号,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序号

类别

点位

离厂界

最近距离

相对所在方位

敏感点规模

保护级别

1

空气环境/环境风险

临江街道

临江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2870

NW

~830人

二级

高新社区

~2400

NW

~6700人

萧山创慧幼儿园

~2400

NW

~180人

临江幼儿园

~1940

NW

~300人

临江新城实验小学

~1660

NW

~848人

临江佳苑社区

~1650

NW

~9000人

前进街道

前锋村

~6300

NW

~1500人

临江村

~5300

NW

~3539人

前进幼儿园

~5600

NW

~180人

前进小学

~5600

NW

~770人

前进中学

~5300

NW

~490人

前新社区

~5380

NW

~2000人

钱塘区新湾街道

宏波村

~5200

NW

~2574人

共建村

~4900

W

~3078人

共和村

~5100

W

~3918人

党湾镇

新前村

~5750

SW

~3900人

梅东村

~6100

SW

~2839人

永安村

~5900

SW

~1789人

永乐村

~5900

SW

~2336人

益农镇

长北村

~5500

SW

~2944人

瓜沥镇

兴围村

~4900

S

~2506人

2

地表水环境

十三-十六工段闸河

650m

东侧

河宽约50m

IV类

3

地下水环境

不作为饮用水源

IV类

4

声环境

厂址周围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3类

5

土壤

项目周边土壤环境质量

项目土壤及工程影响区

农用地

6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质量

陆域生态

要素评价范围

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稳定性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

在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预测范围内网格点的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预测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后,各污染物预测值也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2、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等废水一起送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纳入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环境,故本项目对附近水体水质影响不大。清洁雨水进入雨水收集系统。同时,本项目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后,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噪声

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4、固废

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事故风险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6、土壤环境

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污染物渗漏污染土壤环境,土壤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7、生态环境

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污染物渗漏污染周边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目前环评分析采用表2中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序号

类别

防治措施

处理效果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

水污染

防治

废水收集

工艺及生产废水按浓度分类收集,全厂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废水处理

依托企业现有的1000t/d废水处理站处理,采用车间预处理+后续废水站集中处理。

2

大气

污染

防治

废气处理

废气经车间预处理后,通过RTO焚烧处理后排放。

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

固废

防治

固废贮存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规定,在厂区内设置相对独立的危险废物存放场地,并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工作。

不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固废处置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4

噪声防治

隔声、消声、减振。

场界噪声达标,不发生扰民现象。

5

生态及绿化

场区内、外种植树木。

美化环境,保护环境,污染修复。

6

土壤及地下水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设置污染监控井。

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7

风险防范

①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议委托专业单位编制;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的相关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以及其它发展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该项目工艺设备先进、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并能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因此,本环评认为,在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该项目在拟选场址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反馈意见或建议时,请务必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在编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时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即日起可凭有效证件到建设单位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时间自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4日(不含节假日)。如要了解进一步信息,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时限自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4日(不含节假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4日(不含节假日)。

九、环评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前将在建设单位网站公开()。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九洲药物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大江东产业聚集区临江工业园区经六路1889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306790801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0571-88770092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

单位地址:杭州下沙幸福北路1116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316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6871711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将在建设单位网站同步进行,公示网址为: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九洲药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

 

  • 文件大小: 887.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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